(一)裝修施工結束后,由裝修人和裝修企業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提出驗收申請。
(二)管理處在當日內組織驗收人員(機電維修組主管及技術人員、公共事務組主管及管理員)對裝修進行現場驗收。裝修如無違章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如發現有違章情況,按違章處理辦法辦理。
(三)竣工驗收合格的,由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修申請表》內"完工驗收"欄目簽署"初驗合格",并簽署姓名及日期。
(四)管理處的保安組收回施工證,如有丟失,裝修企業應給予一定賠償。
(五)裝修企業當日清場離開。
(六)裝修驗收合格并使用一個月后,管理處的公共事務組應對裝修施工組織復驗,復驗沒有問題,由公共事務組主管在《裝修申請表》內注明"復驗合格"后,送管理處主任審批,由財務部退還裝修人及裝修企業的裝修押金。
(七)裝修施工驗收時,裝修人有違章裝修行為的,公共事務組主管應視情況按規定作出估價,列清扣款數額,經管理處主任同意后,將扣除清單一份交裝修人,一份交財務組,由財務組按以下方法扣款:
1、先從裝修企業的裝修押金中扣款;
2、裝修企業的裝修押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再從裝修人的裝修押金中予以補扣;
3、扣除裝修人的裝修押金仍不能補償扣款的,要求裝修人給予賠償;
4、裝修資料整理歸檔,長期保存。
鹽城裝飾提醒各位業主以上步驟是鹽城裝修公司的長期實踐過程中總結出來的流程,如果大家按照上述驗收流程的話一定可以得到完美的結果。